事项名称: | 关于开发区教育事业的问题 |
受理时间: | 2018-06-10 |
事项内容: | 申女士反映:她是原开发区聘用的合同教师,从今年一月份到现在已半年未发工资,生活比较困难,而且下学期开学她们已不知道该何去何从,校长不知该不该给她们安排教学岗位。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并给予回复。 |
处理结果: | 市城区人民政府2018-06-26回复: 经王东胜区长阅示,区教育局做如下批示: 申女士是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的合同制教师,合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被聘用在东谢匠小学任教。去年,根据开发区体制改革要求,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全部移交我区管理,根据移交协议,移交我区的全部为正式的在编人员。因申女士属于与开发区签订的合同制教师,不属于移交人员之列,其工资由开发区发放至2017年12月底。 作为移交过程中的特殊情况,区教育局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,争取在日落实申女士等人的工资待遇问题! |